房東房子突然賣掉?公證與「買賣不破租賃」讓你穩住租屋權益!
- 台灣 雲端租屋
- 7月20日
- 讀畢需時 4 分鐘
「房東突然說要賣房,要我兩週內搬走,這合理嗎?」這是許多租屋族在租期內最擔心的問題。其實,只要你有合法租約並已實際入住,多數情況下都受「買賣不破租賃」原則保障,甚至若租約經公證,更能有效保護你的居住權利。Renco雲端租屋提醒你,租屋不只是找到房子,還要保障權益,讓你真正租得安心、住得自在。

什麼是「買賣不破租賃」?
簡單來說,只要你合法承租且已入住使用,不論房子怎麼賣,你的租屋權益依然受到法律保障。
成立「買賣不破租賃」的條件
要享有此保障,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:
1. 有效租賃契約(書面或口頭皆可)
2. 已實際交付房屋使用
租客必須實際入住並使用房屋,光是簽約但未交屋不算成立。
3. 所有權人變動(例如買賣、繼承)
即使屋主因買賣或繼承改變,只要契約與使用條件成立,租約仍然有效。
哪些情況不成立?
以下狀況則不適用「買賣不破租賃」,租客需特別小心:
公證契約的優勢與時間重點
什麼是租賃契約公證?
公證時間點建議
最佳時機:簽約當下或交屋前後立即辦理
不得延遲至房屋出售後才補辦,否則難以對抗已完成登記的買方
公證契約能保護哪些權益?
房東賣房對租客有什麼影響?
1. 新房東需承接租約
房子賣掉後,新的屋主必須承認租賃契約並繼續履行,不得強迫你提前搬遷。
2. 原條件不變
租客自保對策全整理
FAQ:房東賣房常見問題解答
Q3:房東要賣房,說要我讓人看屋,我可以拒絕嗎?A:原則上可以。若契約無明確約定看屋義務,租客有權保有居住隱私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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